我们通过 David 的一个朋友 Jerry,租到了一个普通的双人房,大家是共用卫浴,共用厨房。这是我们第一次和这么多人合租,就会出现一些问题。比如说我前妻她是很喜欢做饭的,她对吃这个东西比较讲究,所以她会每天想着法去做好吃的,哪怕我们没什么钱,也得两菜或者三菜一汤。厨房对于她来说是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,所以她希望能弄得很干净。
正好 Jerry 他跟我介绍说有一个酒铺 Bottle Shop 在招人问我要不要去做,说需要熟手,我就告诉他我是熟手,已经做了有一年了。其实我当时连到澳洲才没多久,而且根本就不会喝酒。答应了之后,就赶快到 Jerry 的店里去「集训」,反正就是把所有相关的东西都强记下来,算是勉强能够应付。再去试工的时候,老板就用了我。那个时候时薪是 15 块。